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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校网信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关键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8  访问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配合9月1日至11月30日省、市两级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对我校开展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学校部署,决定开展全校范围的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自查自评、技术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梳理排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情况,全面摸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状况,检测发现并督促整改网络安全漏洞隐患、风险和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学校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综合防护水平,保障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检查面向全校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次网络安全检查的重点对象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包含基础网络设施、自建云平台、门户网站、邮件系统、网上综合应用平台、教育移动App、重要数据、重点区域公共场所 LED 电子显示屏系统等。

三、检查内容和流程

(一)各单位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自查(8月28日至9月2日)

请各单位立即组织部署本单位开展网络安全自查,自查内容见附件一至附件六,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将自查记录表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security@fzu.edu.cn,并打印纸质材料盖章后于9月3日前报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网信办将汇总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形成福州大学网络安全自查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厅网信办。

(二)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检测(9月1日至9月15日)

网信办将在检查期间组织专业机构对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进行安全技术检测,重点对象为储存大量个人信息、承载重要业务的信息系统(网站)。检测发现的网络安全威胁,将进行通报。通报的安全威胁应在3天内修复并反馈。

(三)配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9月16日至9月30日)

检查期间,网信办将根据网络安全技术检测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配合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责任机构和人员,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梳理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检查顺利开展。

(二)迅速开展自查。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照附件一至附件六,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全面掌握本单位网站、信息系统运行和安全现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认真总结反馈。针对自查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网络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升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提升此次检查工作实效。

联系人:简思远,联系方式:22866173,地址:福州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306室。

附件下载:附件一-附件六.zip

附件一:《福州大学国家关键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自查记录表》

附件二:《福州大学网站群站点安全自查记录表》

附件三:《福州大学非网站群站点安全自查记录表》

附件四:《福州大学自建云平台网络安全自查记录表》

附件五:《福州大学教育移动APP网络安全自查记录表》

附件六:《福州大学LED 电子显示屏系统网络安全自查记录表》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保卫部、人武部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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