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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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教师校外兼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福大人【2021】29号)精神,为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行为。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对朱祖平老师的校外兼职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591-22866410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2日
- 附件【附件2. 福州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兼课情况汇总表4.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