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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院副院长任职前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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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经管院委【2022】19号

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院副院长任职前的公示


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院院长换届聘任工作方案》(福大经管院委【2022】12号),各研究院设副院长2-3名,按照选聘工作程序,各研究院副院长由研究院院长提名,学院党委对提名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核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任田丽君等14位同志为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院副院长,现予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29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员工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院党委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对象:

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田丽君陈磊吴鹏

工商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刘琨、王志玮

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唐勇余文涛、蔡乌赶

公共管理研究院副院长:陈雅兰沈能杨海东

八方物流研究院副院长:刘丹、黄建华赵永翔


公示电话:0591-22866769(院党委纪委)

0591-22866410(院党委办公室)



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6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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