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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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登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查阅),现将我校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2023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的“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 “申请规定”中“一、申请条件与材料”、 “二、限项申请规定”, 以及“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中管理科学部的相关内容等需重点阅读, “指南”可登陆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查阅)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项目申报系统相关操作可查阅“2023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详见附件1)
特别说明:
1、2023年,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和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合计限2项,请认真学习23年申报指南中“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的部分;同时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简历均需要在系统内重新生成,不得使用去年的旧简历!申请时与去年一样,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学习2023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附件1)。
2、为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优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源配置,保证项目负责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除本《指南》特别说明之外,2023年度管理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项目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除外):(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23年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的,需以附件方式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扫描件。(2)在2023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为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管理科学部对近两年,即2021年度、2022年度(特别是2022年度)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从严掌握。
二、填报项目申报有关材料时,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基金委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可重点参照“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2023年版)”(详见附件2)和各类项目“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目前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其中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面上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其他类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制,包干制项目无须编制项目预算,预算制项目在填写项目申请书时,项目资金预算包含“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特别说明:预算说明书中的“业务费”中的“燃料动力费”是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不是通常理解的实验室水费、电费和交通出行、租车所使用的燃油费,如果没有上面所提到的专用科学装置,建议此项经费列支为零!)两部分,相关填报可参考“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详见附件3)。
三、工作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人请登陆项目申报系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申报系统已开放申报功能)。2023年各类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填写。除了主持过、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往年已获得在线申报帐号的申请人之外,准备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尽快联系各单位科研秘书办理申报帐号开通事宜(科研秘书可登陆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viewpdf?fw=hc&nTabs=yxs&g=9a96daa8ce9f68e6e053cd02a8c00303了解申报帐号开通流程)。
2、学院将严格依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附件2)”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23年2月中下旬将最后一轮的相关修改建议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3、项目申请人参考修改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将电子版申请书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16:00前在线提交(提交前可点击申请书填写页面上“填写检查”按钮对申请书进行检查),之后打印(务必确保提交后再下载正式pdf文档打印;打印申请书时,除了封面页和最后两页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外,其余部分均要求双面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其他必须提交的附件材料应附在纸质版申请书后一并装订成册[特别说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需要让所有参与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书倒数第二页,简称签字盖章页)处亲笔签字,所有合作单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书最后一页,简称签字盖章页)盖公章(一式两份)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保留两份原件(待项目批准后,附在计划书后提交),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附在提交的纸质版申请书后提交给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2023年3月7日(星期二)15:00之前统一报送至校社科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4、学院报送申请书相关材料时,还应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清单”(格式请查阅附件4,清单报送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纸质版需要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四、其他注意事宜
1、校社科处不受理科研人员个人提交的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报送社科处。超过接收材料截止时间的,社科处将不予接收。
2、我校非全职聘用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依托我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请提前到我校人事部门开具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需校人事部门盖章),连同聘任合同的复印件一起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校人事部门出具的说明及聘任合同复印件还需扫描后上传到电子版申请书附件中)。
3、我校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外单位科研人员主持申报的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如需在申请书上加盖我校公章,请我校科研人员亲自将申请书(申请书需经该项目我校所有参与人员签字)报送到校社科处,统一于2023年3月3日前每周二上午、周四上午受理盖章事宜。盖章时请多备一份完整申请书(需要我校科研人员所在学院或单位在“签字盖章”页上盖章),以便校社科处留底之用。
4、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前,请务必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提交后,若发现相关内容确需退回修改的,请直接与校社科处联系。
5、社科处联系人:
湛老师,电话:22865053 18259159732
Email:852040153@qq.com,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20
附件1:2023年项目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
附件2: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2023年版)
附件3:预算编制说明(2023年版)
附件4:项目申报清单
附件5: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参考格式)
附件【附件1. 2023年项目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pdf】已下载24次
附件【附件2. 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2023年版).doc】已下载20次
附件【附件3. 预算表编制说明2023版.docx】已下载16次
附件【附件4. 项目申报清单.xls】已下载15次
附件【附件5. 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参考格式).doc】已下载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