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州大学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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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我校启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工作以来,已开展三轮团队建设活动,期间共设立重点团队8支,一般团队17支。截至目前,14支团队完成目标任务,其中,7支团队超额完成目标任务。5年间,共获批国家级社科项目73项。其中,国家社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重点项目1项。总体来看,团队建设对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有巨大的帮助。鉴于此,为了扎实推进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的持续突破,实现国家级项目量质双提升,现启动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
二、申报内容
1. 重点支持学校高端科研人员围绕重点学科基础理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承担国家重大、重点以及其他国家级项目,产出高质量论文、专著、资政建言、获奖以及其他高水平社科成果;
2.本次申报类型为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两种,培育周期均为4年,具体遴选条件和目标任务见后。其中,重点团队资助100万元,一般团队资助60万元。
3.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未入选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的,由评审专家推荐培育团队若干支,由学院自行配套建设经费。对开展情况表现突出的培育团队,在新一轮团队申请时,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资助,业绩算入团队建设目标任务。
三、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一般应依托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平台,紧密结合学院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进行设计;
2.每个创新团队设负责人1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博士导师不超过60周岁)。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重点团队的负责人应至少主持过两次国家级项目(含青年项目),一般团队负责人应至少主持一项国家级项目(含青年项目)。
3. 重点团队成员不超过7人,应着重面向国家重点及重点项目进行组建,要求有明确的重大及重点项目思路与申报计划;一般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要求面向全员获得国家级项目进行组建,需要有明确项目申报及计划。
4.团队成员应具有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科研业绩较为突出。成员间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关系紧密。
5.鼓励不同学科、不同学院的人员围绕固定的研究主题交叉融合。但每位教师只能加入一个团队,且理工科学院老师以及退休老教师只能作为团队成员参加;学校聘任的各类教师,能以我校名义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可作为团队成员参加,如申报国家社科等重大项目可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前面议)。
四、相关要求
1.创新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由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负责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依据团队科研实力和完成任务的可靠性,择优选择;
2.评审确定的拟资助创新团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学校领导审定后,正式公布获得资助的创新团队名单;
3.创新团队目标与考核要求按照《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分批拨付,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的规定使用;
5. 在建设周期内,或是未结题的、培育未到期的项目组成员及负责人,不能作为第四轮团队申报的负责人或成员;
6.申报团队成员均需本人签字或提供授权说明;成员一旦确定后,除非调离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在团队建设期间不得随意调整;
7.请按照《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2022年1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经管中楼314办公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gylw0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599395663
学院联系人: 林 威 电话:22866400
附件:
【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