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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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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福建省科技厅发来的通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33号,通知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110/t20211029_5752319.htm),请参照上述通知相关要求及“2022年度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点击附件1下载),认真做好2022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 、项目类别。我校可申报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分为如下四种:高校联合资助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高校面上项目” 指南代码:2022J0113 )、高校联合资助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高校青创项目”,指南代码:2022J0123)、杰出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指南代码:2022J0131)、高校联合资助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高校重点项目”,指南代码:2022J0143)。请项目申请者务必正确选择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及所对应的指南代码。
2 、申报条件: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上述省基金项目中的一类申报,并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高校面上项目、高校重点项目申请者,不得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结题或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高校重点项目申请人不得是已承担过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滚动资助项目、重点项目,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人员。杰青项目申请者不得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已承担过本类别项目的人员也不能再次申报;高校青创项目申请者应该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 、申报方式及限项:高校重点项目、杰青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项(须排序上报);高校面上项目、高校青创项目学院限项推荐(各单位高校面上项目、高校青创项目推荐数点击附件2下载,除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外,所有科研机构均归口学院学术委员会统一推荐),请申报者严格按照学院的限项数(限项数主要依据各单位近年来获省基金资助情况及相关目标教师申报人数综合考虑)推荐高校面上、高校青创、杰青、高校重点项目,并于2021年12月2日前将纸质的申报书一式8份交至经管中楼314办公室林威老师处,并将申请书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6184540@qq.com
4 、申报时间:高校面上、高校青创、杰青、高校重点项目校内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均为2021年12月2日(其中杰青项目、重点项目我处将依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评审,具体事宜2021年12月9日后另行通知)。
5 、项目研究起止时间统一为: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高校面上、高校青创、杰青、高校重点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10万元、8万元、30万元、40万元杰青项目申请者应在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高校青创项目申请者,男性应在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应在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上述相关要求将作为省科技厅的形式审查要点,请严格参照执行。
6 、其他说明:
(1)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 “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系统网址为: 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系统操作手册请查阅附件4)进行申报和推荐,相关改版说明请查阅:http://xmgl.kjt.fujian.gov.cn/getNotifyInfo.do?id=21740650&code=20181105 。在新版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电话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591-87882011)。
(2)重点项目申请者如果是近3年入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会议评审未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当将相应佐证或说明材料上传至附件。杰青项目申请者请务必将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后上传到附件中(国外博士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3年入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会议评审未立项项目申请人需要将相应佐证或说明材料上传附件。申请书“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和“项目组成员表”只限填写本人;高校青创项目申请者请务必将本人的博士学位证书(国外博士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后上传到附件中。
(3)申请书简表中“主要学科”应按科技厅项目统一要求具体选择到最末级学科(如“解析数论”代码A010101)
(4)按科技厅通知要求,请各项目申请者做好所申请项目的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学院自筹解决。
(5)申报项目若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请书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6) 申请书中验收成果提供形式(杰青 / 重点项目)、验收量化考核指标(面上 / 青创项目),是立项后项目任务书的重要内容,按今年科技厅的通知要求,项目获批后申请书的相关验收考核指标不得降低,为确保项目获批后可以顺利结题,项目申请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量力可行,建议论文数量可以是一个范围,比如:发表高水平论文1-3篇,以免指标定得过高无法结题。项目验收提供论文必须标注项目资助号且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相关性。
(7)校科技处联系人:
周欣荣   22865525   156672390@qq.com
樊老师   2286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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