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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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资助项目(集中接收类)已正式公布(我校获资助项目清单请查阅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计划书》填报流程。
1、请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ISIS系统(相关登录信息系统已自动发送到项目负责人邮箱中)填写《计划书》,填写完毕后上传至ISIS系统并于2019年9月3日前提交给学校,等待学校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后仍需时刻关注计划书状态,如学校审核不通过会直接退回负责人修改,负责人应尽快修改后重新提交学校)。如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后发现填写错误需要退回修改的,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内容包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退回原因)告知校社科处,校社科处将审核后退回。
2、《计划书》提交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后,基金委将对《计划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留意《计划书》的审核状态。对于《计划书》被退回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委的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019年9月12日前重新在ISIS系统上提交。
3、请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通过基金委审核后(《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时表示已通过基金委审核)打印(务必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纸质《计划书》中有两处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即“预算说明书”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签批审核表”),(特别提醒:青年基金项目还须提交一份正式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双面打印,本人在负责人列表处签字后,装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的最后,并用铅笔在此份计划书封面右上角注明“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字样)一并交由学院(学院无需加盖公章)汇总后于2019年9月19日前统一报送校社科处,校社科处将统一进行后续加盖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以及依托单位公章等事宜。
二、《计划书》填报注意事宜
1、填写《计划书》前,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点击附件2下载)。
2. 关于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请项目负责人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点击附件3下载),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经费预算,相关事宜提醒如下:
(1)附件1中所列的项目经费为直接费用,请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项目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在《计划书》填报完毕后由基金委按照相关规定直接核定,不体现在《计划书》中。
(2)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不得调增。
(2)资金预算表的预算说明书部分不得空白,须按相关规定逐项认真填写,并给出相应的预算依据,不得出现“不可预知的支出”等含糊的预算说明。预算说明书中“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等字样不可删除。
(3)我校牵头承担的项目,若有合作单位且需要经费外拨给合作单位的必须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协议无需报送国家基金委,但需报送校科研管理部门留底),同时需在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各方承担的经费以及各自的经费预算。
3、关于正文部分的填写说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可在ISIS系统中查阅)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的“修改意见”栏目无相关修改意见的,在填写正文时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若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三、校内联系人
管理科学学部项目(项目编号以7开头的)相关事宜请联系校社科处,其他科学部项目相关事宜请联系校科技处。
校科技处联系人:周欣荣,邱启荣电话:22865525
Email:fdkjcxm@126.com;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永真电话:22865051
Email:kycs@fzu.edu.cn。
附件:1、2019年福州大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清单(集中接收类);
2、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