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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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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发布《关于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中的《评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见附件5。

二、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期为2021年4月20日至5月18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请注意截止时间节点,2021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为学校初审日期)。申报者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上的“福建社科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并打印签字确认后由学院统一交到社科处。申报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1/

学院将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

三、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上申报的成果、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黑名单”。

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此材料装袋后提交至经管中楼314办公室林威老师处。申报材料统一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文件袋正面贴上《申报表》的封面。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需要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成果:论文类、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4.《申报成果汇总表》:经学院审核的《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并在文件名称中加上学院名称。《申报成果汇总表》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184540@qq.com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

3.社科处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5053;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20室。

附件:

1.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办法;

2.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样表);

3.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论文类、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样表);

4.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5.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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