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结项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的友情提醒
- 发布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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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国家社科基金结项项目,其结余资金可以再使用两年(从结项年份次年1月1日算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
2、2019年度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结余经费可使用到2021年12月底。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尽快处理好经费报销事宜。结余经费开支范围仅限于项目直接支出。
3、结项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期满仍有剩余的,将按原渠道退回全国社科工作办。应退结余资金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未冲销的借款不属于实际支出,作为应退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