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机关一行政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 发布日期: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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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办字〔2020〕17号
经济与管理学院机关一行政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福大人〔2017〕116号)和《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我院机关一全体在岗行政人员(含在编、非编)。
二、考核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原则;坚持注重实绩,院内公认原则;坚持奖优罚劣,持续改进原则。
三、考核内容
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主要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特别是今年抗疫和各类检评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绩。
四、考核方法
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
考核总分计算公式:
绩效考核得分=专家评分×35%+学院领导评分×35%+教师代表评分×30%
注:教师代表由各系推荐1名代表参加考评会。
五、考核等级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考核成绩及等级确定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排序确定考核等级:优秀占40%、良好占40%、合格或不合格占20%(计算基数为机关一行政人员总人数,含未参加考评人员)。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
2.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在编人员:管理(含其他专技)、工勤人员的基本业绩奖励按下表权重系数发放;科级及以下人员发放85%,其余部分列入二级考核体系发放。
岗位 |
副高 职称 |
科级 |
中级职称 高级技师 |
科员、技师 初级职称 |
高级工 |
中级工 及以下 |
权重系数 |
1.1 |
1.0 |
0.9 |
0.8 |
0.6 |
0.5 |
聘用人员:基本业绩奖励按其所属岗位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发放总额85%,其余部分列入二级考核体系发放。
岗位 |
A岗(担任各办、中心主任) |
B岗(担任各办、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
C岗(各办、中心一般工作人员) |
权重系数 |
1.0 |
0.9 |
0.8 |
(2)二级考核分配金额根据考评结果对应相应系数,具体如下表:
考核成绩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奖励绩效 |
均值*1.5 |
标准均值*1.2 |
标准均值*1.0 |
不发放 |
(3)承担岗位职责范畴以外的工作或有突出贡献者,可提交材料至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经学院认定可另行进行奖励。
(4)行政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标准,报院办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发放。
六、工作要求
机关行政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对待绩效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评委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15日,公布经济与管理学院机关一202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2.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PPT汇报准备。
3.2021年1月8日下午召开行政人员工作汇报会,学院党政领导、机关部处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听取行政人员PPT汇报。
4.2021年1月11日完成机关一行政人员年度考核并在院内进行公示。
八、有关说明
1.院纪委委员全程参与机关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2.工作汇报采取PPT形式,时间为5分钟。
3.如与学校活动冲突,考核汇报会时间另行通知。
4.本方案由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