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管学院行政人员述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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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三争”行动,提升行政后勤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院行政人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所有行政人员(含校聘、院聘)
二、时间地点
1.机关一、机关三: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00
经管北楼316闽海报告厅
2.机关二(学工):述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1.学院党政工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
2.各教工支部书记
3.各系系主任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考核行政人员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个人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2585663697@qq.com,纸质版交至学院312室,学院将进行总结汇编。
2.考核采取述职汇报的形式进行考核(无需PPT),汇报时长严格控制在3-5分钟以内。
3.汇报结束后由考核人员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福州大学经管学院党委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