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新教师岗前分类培训(入职培训+教学达标)的通知(二)
- 发布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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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围绕“一号工程”建设目标,重视教师培训与职业发展,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实施“一流教师卓越发展计划”,以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抓手,将岗前培训作为新教师获得上岗资格的必要环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新教师校级岗前分类培训(入职培训+教学达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新教师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熟悉教师职业特点和教育行业要求,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尽快完成角色转化,胜任学校教书育人岗位,为成长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一)入职培训班:
1.2022年9月1日后入校的在编和校聘教师(包括教学科研、教辅、思政、行政等岗位的教师,已经取得2021年新教师入职培训班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再参加);
2.2021年9月1日后入校的未取得2022年新教师入职培训班结业证书的教师。
(二)教学达标培训班:
拟申请我校主讲教师资格(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资格)的教师。符合《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福大人〔2018〕149号,见附件1)第三章第4条规定的,在申请主讲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教学达标结业证书的教师,可以免于参加教学达标培训班。
(三)学员分类
1.A类:仅报名参加入职培训班的学员
2.B类:同时报名报名参加入职培训班+教学达标培训班的学员
3.C类:仅报名参加教学达标培训班的学员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模块及主办单位(培训模块课程表见附件1)
2023年新教师校级岗前分类培训(入职培训+教学达标)包含以下四个模块:
1.模块一:集中培训(线下授课),主办:党委教师工作部
2.模块二:分类培训(线上学习与线下观摩研讨),主办: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工会
3.模块三:分散培训(导师一对一),主办: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工会
4.模块四:达标考核(院校两级),主办:教务处、各学院
(二)培训办法
1.入职培训班
完成培训模块一、二中指定课程(详见“培训模块课程表”)
(1)模块一:集中培训(线下授课)
(2)模块二:分类培训(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线上课程学习与线下活动)
2.教学达标培训班
(1)完成培训模块一至四中的指定课程(详见“培训模块课程表”)
(2)采用导师制和“三结合”制,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相结合、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结合,集体研讨与自我训练提高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分散培训实行学院负责下的导师制。
除集中培训外,新上岗教师教学达标培训的重心在学院。学院应为新上岗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和学术水平兼备的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并统筹推进本学院新上岗教师培养工作;导师应根据新上岗教师自身基础与特点,制订新上岗教师助教工作及课堂教学达标的具体培养方案,并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予以全程指导;新上岗教师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训练。
(3)新上岗教师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①系统布置新上岗教师助教期间对课程教学各环节(备课、试讲、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课、考试命题、试卷分析评价、带实验等)训练的具体任务;
②导师与新上岗教师围绕课堂教学的核心技能(新课导入的技能与方法、板书和课堂言语表达的技能、启发学生思维的技巧、营造良好师生互动氛围、恰当使用多媒体技术等)开展研讨;
③提高新上岗教师授课水平和技能的其它有效培训项目(包括学校或学院组织开展的“教学有道”等研讨活动);
导师必须保留指导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并填写《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本》,培训任务结束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新上岗教师在助教期间应完成《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教学达标及助教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20〕22 号)中规定的助教工作任务。
(4)导师配备要求:
①导师需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效果良好
②原则上每名导师最多只能指导2名新上岗教师
③辅导员承担思政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配备导师,承担职业生涯规划类课程由学生工作部负责配备导师。
(5)考核办法
学院和学校须按照《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教学达标及助教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20〕22号)中规定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对新上岗教师进行相应的考核。
①2024年5月底之前各学院完成本院新教师初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合格名单与资料上报教务处,提出校级考核申请。
②2024年6月底教务处组织校级专家,按规定考核新上岗教师教学达标情况。
校级考核合格者,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颁发《福州大学教学达标证书》。对暂不符合教学达标合格标准的教师,学院、导师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同时新上岗教师本人应加强自我训练提高,待下一轮申请重新考核。连续三次考核均未合格的教师,不适合承担教学工作,并转到其他岗位或不再聘用。
③新上岗教师在培训以及助教期间,凡发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师德师风有关规定、言行不当、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均暂缓进入考核环节,其中发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师德师风有关规定者,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及学校有关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新上岗教师取得“福州大学教学达标证书”后向党委教师工作部申请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获得主讲教师资格后方可进入教务处信息系统排课。
(6)新上岗教师在校院两级考核时均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一篇读书报告或专题教学研究论文;
②《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本》、《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本》;
③新上岗教师跟班听课笔记复印件;
④新上岗教师一门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
⑤培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学习参考资料
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上下册),人民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
②《高校教师应该知道的120个教学问题》,邢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③《高校教学设计》,陈时见,高校教师教学培训系列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大学教学技能精进教程》,邢红军,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精品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
四、相关要求
为顺利完成2023年新教师校级岗前分类培训(入职培训+教学达标)工作计划,请相关单位和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名单见附件2)。
联系人:张榕平、戴俊端 联系电话:22865283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