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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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经管院委[2023]18号
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系、各研究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学院新闻信息能够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闻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闻信息发布规范管理,推动审校工作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校情院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学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1.学院网站
“三审”:撰写人一审,部门负责人二审,学院分管负责人三审。
“三校”:撰稿人一校,部门负责人二校,学院分管负责人三校。
2.学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条幅、电子屏等其它所有媒体平台
“三审”:经办人一审,部门负责人二审,学院分管负责人三审。
“三校”:经办人一校,部门负责人二校,学院分管负责人三校。
3.外报新闻
“三审”:作者一审,部门负责人二审,党委书记三审。
“三校”:作者一校,部门负责人二校,党委书记三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学院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
四、具体要求
1.树牢主流意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新闻信息发布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和环节,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建立健全台账。学院各系、各办要做好对所属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备案登记工作,学院对于审批备案后发布的媒体信息,每年度要将审批的相关材料整理统一归档。
4.完善问责机制。学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以及所属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