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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引进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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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加快推进人才引进工作,构建更灵活的引进人才评聘机制,经校聘委会审议通过,设立引进人才评聘快速通道,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就2022年引进人才评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本次受理对象为 来校工作两年内(2020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的新引进 拟引进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二、 评聘文件依据
2022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按照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大人 〔2021〕 60号文件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杰出青年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聘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大人 〔2021〕61 号文件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 福大人 〔2021〕 59号文件 )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虑人才引进政策的平稳过渡与有序衔接,本年度申请直评人员可按照福大人〔2017〕181 号文件或福大人〔2021〕60 号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起统一按照职称新文件执行。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对申报人选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及是否符合相应职务聘任要求等进行认真审核,对应聘人员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提出明确意见,并提交初审通过人员材料至人事处聘任办。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经管中楼318办公室。
四、评审相关说明
1.引进人才评聘业绩成果统计时间截止到提交评审材料的前一个月月底。本次申报业绩成果及任职年限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
2.已聘任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要考察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尚未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要考察近五年来的业绩成果。 博士后出站 参照“正常晋升” 人员,主要考察进行博士后研究以来的业绩成果。
3.申请人通过引进人才快速通道申请高级职务并提交同行专家评议材料即计入申报次数。连续两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含特别评聘)未获通过者,须间隔一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4.申请人要实事求是地填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造假或学术不端等行为,取消评审结果。各单位应安排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完整齐全、真实可信。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点击以下附件下载申报材料及填报说明。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28664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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