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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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做好我校保健对象2022年的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保健对象由巡诊小组医护人员负责联系,在征求保健对象个人意见后与承检医院商约做出安排;退休、离休及“5.12”退休二级保健对象的体检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系。
二、为便于在职保健对象体检工作的组织,我校选择省第三人民医院和附一医院作为集中承检医院。请要在上述二家医院体检的在职二级保健对象填写《保健对象体检预约登记表》,于9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celiawxm@163.com。个别需到其他省属保健定点承检医院(名单附后)预约体检的,也请一并填写《保健对象体检预约登记表》。
三、体检预约务必在9月份完成,体检时间从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工作日)。其中,附一医院体检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周二、周四。预约附一医院的保健对象需提前刷卡确认,请预约对象集中在10月8日至10日内将保健对象社保卡交给经管中楼318王老师,由学院收集汇总转交校人事处劳资科进行统一预约刷卡;未能预约刷卡的保健对象请在预约的体检时间提前2-3天自行前往附一医院体检中心刷卡确认,便于医院安排相关保障;预约在省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的,只需提前一天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无需提前刷卡确认),便于医院做好相应的体检安排。体检后,医院会通知保健对象体检报告取回时间。
四、有关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保健对象前往医院体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出示“福建健康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防控安全距离。
(二)已预约好的体检时间,因故不能按时前往体检的保健对象,请提前告知人事处劳资科或承检医院,以便重新安排体检时间。
(三)保健对象每年度均参加一次体检,去年9月1日以来,未体检的二级保健对象,请尽快安排时间体检,其中,省管在职正厅长级保健对象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体检,省管在职副厅长级保健对象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体检。
(四)未经预约保健对象直接前往承检医院体检的,各医院不予安排。
人事处劳资科联系人:赖坤省 联系电话:22865297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9月8日
附件:
一、承检医院及联系人电话
省立医院:郑颖 18950357617
协和医院:蒋雨露 13365917921,83302699(传真)
附一医院:黄丽琴 18259042071,87982654(传真)
第九〇〇医院:林幼清 18065187891
省人民医院:周华珍 13763852120,83947271(传真)
省第二人民医院:林丽娟 18959115969,87836677(传真)
省第三人民医院:沈淦 15359165329
省级机关医院:陈雪 15980284610
省老年医院:张崇婵 13860600717
省肿瘤医院:李慧 13959189101
福州市第二医院:关纪交 13489133057
福州市中医院:林燕平 135990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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