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健对象医疗结算卡更换及保健对象2022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2-16
- 浏览次数:次
各位老师:
接省保健办通知,现就做好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医疗结算卡更换及保健对象年度审核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健对象医疗结算卡更换对象范围
选择改革前医疗保障支付方式的在职和退休二级保健对象(不包括离休、“512”退休二级保健对象)。
二、办理所需材料
请相关二级保健对象填写《保健对象信息效验审核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celiawxm@163.com,并于12月21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1张交至经管中楼318,用于申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无需上交保健证及病历。逾期将影响保健对象社保卡制卡和就医结算。
在职保健对象由各单位负责,退休保健对象由离退休处负责。
三、有关事项
(一)医疗结算卡更换成社保卡后,医疗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保持不变,同时原持有的保健对象医疗结算卡即失效无法使用。如换卡期间遇原医疗结算卡无法使用的,要及时联系省保健服务中心(电话:87825635;87825231)。
(二)保健对象社保卡已按国家要求进行绑定银行账户的预开户,但银行账户功能的使用需保健对象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预开户银行所属各网点进行账户激活。
(三)根据社保卡管理有关规定,每人只能有一张社保卡,保健对象如已持有有效社保卡的(包括省内异地发放的社保卡),应在《保健对象信息效验审核登记表》进行填报。生成第三代社保卡后,原持有的社保卡将无法正常使用。
(四)保健对象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首次使用时应到收费窗口进行院内建档,不需要办理医院配套就诊卡,原持有的就诊卡院内账户如有余额可转移到新社保卡上。
(五)保健对象社保卡如有遗失、损坏,请及时到省保健服务中心办理冻结、补卡。
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赖坤省 22865297
- 附件【保健对象信息效验审核登记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