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5线路检测中心_首页(欢迎您)

党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内通知 > 通知文件 > 党办 > 正文

关于报送2021年教师等高级职称送审代表性成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04
  •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申报者报送高级职称送审代表性成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应聘我校教师、科研、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代表性成果

2021年我校试行代表性成果评审模式,申报者可自主选择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主要代表性成果进行送审,送审代表性成果应符合相应文件要求(福大人〔2017〕181号、福大人〔2021〕60号、福大人〔2021〕61号),可为论文、专著、教材、设计作品、专利实施转化成果等。

三、申报要求

(一)正常晋升、直评、转评提交2个代表性成果,破格晋升、杰青特评提交3个代表性成果。

(二)送审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送审代表性成果:

论文每篇应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封底(外文文章使用图书馆全文检索版本)、论文收录图书馆检索证明等;专著、教材须提供完整的电子版(包含封面、目录、全文、封底等);其他代表性成果需提供完整的原件扫描件。

2.《福州大学应聘**职务申请表》:使用校聘任办已审核并盖章的版本。

3.《福州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评议意见表》: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填写至代表作题目部分。

其中:应聘系列填写教师、科研、实验技术、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为主型教师和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等;成果类型填写论文、专著、教材、设计作品、专利实施转化成果等。

(三)送审材料仅需提交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及申报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请申报老师于10月5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邮箱celiawxm@163.com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