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十九大精神,维护消费者权益。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晚,2017级会计学1班在东3-307组织了一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主题宣讲。宣讲会上班长就网络上的几起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例向同学们生动介绍了如何用法律维护消费者权利。
宣讲会上,班长陈军杰用权威的阐述和形象的举例,紧紧围绕着“如何用法律维护消费者权利”展开论述。“双十一”狂欢刚刚结束,微博热搜就被各种“退款”事例霸占,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向同学们普及合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消费者的权利从哪来?经济法保护弱势群体,在交易过程中,面对经济实力占优势的经营者,消费者处在劣势,因此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许多同学听说过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消费者权利,却不知如何运用它们。换言之,许多同学的维权意识还不够高,法律意识仍旧淡薄。班长举例2016年5月某线上消费者刘先生网购过程中发现虚假广告的销售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并通过12315热线投诉维权成功的事例,提醒同学们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宣讲会的最后,班长陈军杰再次提醒全体同学要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更应该强化法律意识,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此次宣讲圆满结束,2017级会计学一班全体同学的消费者权利意识得到了提高。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级会计学一班供稿
文/陈洁莹 图/潘金龙 核稿/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