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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伴我行——我院2017级工商管理1班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班会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发布日期:2018-11-22
  • 发布人: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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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2日,我院2017级工商管理1班全体同学于东3-102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题班会,班会由宣传委员张金平主持,带领工商管理1班全体同学共同学习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班会内容主要围绕什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经营者应履行哪些义务以及争议如何解决、法律责任如何确定四个方面展开,借此向大家系统的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次班会首先以刚结束不久的双十一活动作为引入对“消费者权益”展开讨论。让同学们对消费者这个名词拥有一定的概念之后,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了具体阐述,包括其内容、特点、作用及意义等。活动主持者张金平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接着,针对当今社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列举出了一些现实案例,包括“广大外卖平台使用冷冻肉”、“假牛肉”、“毒大米”等案例,向同学们具体的分析了身边的侵权行为,以及事后处理解决的有效方法。班会结尾,班长杨仕洵声明:“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它与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关系密不可分,作为大学生,面对侵害我们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拿起有效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作为消费者,我们自身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鉴别意识和维权意识,勇于对各种侵权行为说“不”。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级工商管理1班供稿 

              /张金平 图/张金平 核稿/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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