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6号)、《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7号)和《关于做好福州大学2017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校学〔2016〕291号)的文件通知,福建省已启动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选调和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娄东生
副组长:陈伟民
成 员:林炳华 林燕南 赵燕松 李清霞 夏丽君 牛秋月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陈伟民(兼)
副组长:章先彪
成 员:夏丽君 王丽丽 张炎琳 陈真华 揭滢 关娜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7号)的规定选拔。
二、选拔程序
1.宣传发动:各班级及时传达选调、大学生村官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24:00,请各毕业生辅导员确保有意向的毕业生都能及时报名。报名者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网址http://xds.fjrclh.com/)填表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申请表》或(《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初审:
11月10日-11月30日24点之前,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登陆报名管理系统后台,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
12月1日-12月6日,由学院党委组织考核,考核细则如下:
考察对象的总成绩由学习成绩、日常表现、面试成绩等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20%,日常表现占40%,面试成绩占40%。
(1)学习成绩
本科生以大学前六个学期的学习成绩绩点在本专业的排名作为评分依据。研究生以研究生阶段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所有同学中的排名作为评分依据。按照以下评分标准给予相应的分数: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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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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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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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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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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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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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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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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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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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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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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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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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表现
辅导员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情况给予评分,参考历年德育测评成绩,评分标准分为三个档次:40—39分、38—36分、35—33分,三个档次人数分布要体现“中间大两头小”的比例,即最高和最低的人数所占比例都不超过15%。
(3)面试成绩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对基层工作的认识、深入基层工作的决心和坚定信念以及具备基层工作的能力素质。考察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分别独立给出分数,取平均分数为学生的面试成绩。
考核结束后,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选进行分地区、分类别进行排名,并在学院公示2天(公示电话:0591-22866452)。
4.考试资格审查:12月14日前由学校党委负责,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8比例和沿海山区、男女合适比例推荐人选。学校于12月15日将选调和大学生村官的推荐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于12月17日组织心理健康测试。
5.考试资格公示:学校通过校学生工作处、福建人才联合网站、校就业中心宣传栏,对经省委组织部复审通过拟推荐考试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全体师生可以致电学生工作部(处)(0591-22866665),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整。
6.考试费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者(含博士生)在公示之后,须在12月26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7.发放准考证: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部印章后,于2017年1月6日前发给各相关学院,转交考生。
8.笔试:2017年1月15日下午,在我校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进行统一笔试,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为下午2:00-3:30。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6号)、《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7号)和《关于做好福州大学2017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校学〔2016〕291号)的规定选拔。各有关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资格审查、推荐和考察工作,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政策问题:22866665、技术问题22866662)。
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