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二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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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底或10月初召开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二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为了广泛征集教职工对学院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教代会,现就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23年9月5日-9月25日
二、提案征集内容:
提案征集的内容主要围绕我院实际和“双一流”建设目标,就我院学科建设、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三全育人”体系构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对外合作交流、智库建设、内部治理等事关学院未来发展的重点、难点、关键问题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开展征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商学院发展大计,保证本次提案有一定的数量和较高的质量。
三、提案征集要求:
1. 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代表提案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分工会应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好代表提案的征集工作。
2. 各代表应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认真分析教职工意见,积极建言献策,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3.提案征集使用大会提案工作组统一印制的《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及建议》表格(见附件1、2)。
4. 提案要求“一事一案”。必须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名称,即提案标题,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案由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
(3)改进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5.提案由一人(或多人)正式代表提出后,须有2名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也可以分工会名义提出,分工会主席作为提案人,须有分工会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附议。各分工会的提案至少一项,多者不限。
6. 各分工会主席负责收集汇总提案,务必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电子版提案交学院工会白瑜婷老师处(baiyuting_2009@163.com)。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