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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福州大学十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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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代会代表团、各部门工会:

为了广泛征集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就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23年3月22—4月12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代表提案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应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根据《福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规定的立案原则: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学校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涉及广大教职工利益的提案进行立案。

三、提案提交方法:请通过“福州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教代会提案系统”提交提案。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福州大学提案系统使用说明(代表篇)”。

四、有关注意事项:

提案网上填写,要注意以下三点: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⑴提案名称,即提案标题,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⑵提案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⑶改进建议或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2、提案由一人(或多人)正式代表提出后,须有3人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代表团团长作为提案人,须该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附议。

3、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4月1224:00。

提案工作咨询电话:22865064,张龙燕。


附件: 福州大学提案系统使用说明(代表篇)

                           

福州大学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

福州大学工会

                       2023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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