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学年参军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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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教〔2019〕10号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参军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 、《福州大学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福大教〔2018〕3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现有教学资源、专业条件和往年经验,制定《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学年参军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秉承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自由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申报和考核,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条件及学生情况制定《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学年参军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三、工作安排
1、接收教务处提供的《福州大学参军退伍复学后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材料。
2、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转专业领导小组决定: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需要按照复学后的年级降一级学习。
3、转专业领导小组决定成立参军退役复学转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名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另配备秘书1名。
4、组织面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教务处。
四、考核安排
1、面试安排:
考核小组应事先建好面试题库,由学生抽签选取面试题目。面试小组秘书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2、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为考核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3、录取条件:
面试成绩≥60分
五、其他
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