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第1批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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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院、学位点、导师、研究生:
2021-2022学年第1批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请于2021年12月18日前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可通过系统查看本人的送审成绩;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和学院领导可通过系统查看学生的送审成绩和具体的评审意见书。导师系统操作步骤:切换至“导师”角色--研究生管理--所带研究生--审核送审论文--评阅意见。凡论文送审需“修改后答辩”或“修改后再送审”的,都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论文修改报告,并经导师等有关人员审核完毕后,才能举行答辩或再次送审。再次送审的研究生,修改达到相应时长要求后才能提交修改报告,详见《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修改后答辩”的研究生需于答辩前4-5天提交修改报告并通知导师审核通过,该步骤完成后才可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举行答辩时,应向各位答辩委员提交直接从系统中打印的修改报告;提交档案材料时,应将修改报告打印装入档案相应页。
2.从2021年1月1日起,对于通过论文送审的博士学位论文,若论文送审评阅成绩为3个优秀或2个优秀1个良好或1个优秀2个良好之外的,学院将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质量评估,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符合答辩要求的,方可组织答辩。涉及的博士生应尽快将修改后的盲审论文以PDF的形式发送至1046839851@qq.com,邮件名:专业 姓名 题目。
3.论文答辩要在论文提交送审后3个月内完成,未完成的,送审成绩无效,需重新送审。答辩需由研究生提前3-4天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信息——论文答辩申请”模块在线提交申请:录入具体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答辩秘书信息无需录入)、时间、地点等信息。研究生申请后需立即通知导师审核通过,导师和研究生办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公告”栏进行公告;同时应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纸质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4.同一组多人答辩时,答辩公告上每生具体答辩时间段应根据本人实际答辩时间段填写,不得都以同一个笼统的时间区间公示。研究生需提前进行现场设备调试,着正装参加答辩,原则上全程时间安排如下:硕士约45分钟/人,博士约90分钟/人。需严格控制每组答辩人数,确保研究生报告论文的时间足够,不得随意压缩时间,安排大量研究生答辩。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须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才能举行答辩【具体步骤:由博士生于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前4-5天下载填写(表二)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学院签字、盖章后至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由张老师审核后再出示给院研究生办】。未在答辩前通过审批而自行举行的答辩,其答辩成绩一律无效。博士生在答辩过程中必须专题汇报对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意见的修改回应情况。研究生须在答辩前5天把学位论文送交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论文答辩组成员构成及程序等详见《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5.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在报告环节展示原始记录资料、观察笔记、图像照片或者实验样品等材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要对此进行认真审查;答辩秘书在决议书学术评语栏中应如实记载审查情况。
6.研究生在答辩前应提交以下材料给本组答辩秘书:
①(表二)《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②(表四)中的《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
③(表四)中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④(表五)《论文答辩表决票》,需由答辩秘书(不得由研究生代替)提前至院办进行盖章。
⑤论文修改报告
⑥学位论文(硕士生4本、博士生*本)
注:以上①-⑤的材料请于答辩后发予研究生自行存档。
7.研究生答辩费用标准及报销事宜详见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答辩秘书除提交经办人签字的纸质外,需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046839851@qq.com(邮件名:20**级**专业毕业答辩方案及领款表)。
8.研究生通过答辩后,答辩秘书应立即将附有答辩委员会及秘书签字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表》(见附件)交至学院研究生办。答辩秘书和研究生应尽快完成答辩、学位申请等纸质档案材料的填写,不能沿用以往批次学生的资料,学院预计12月20日召开院学位会,在此之前毕业生必须完成所有毕业档案的整理,档案材料一律按照班级/专业为单位上交。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需根据送审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在原文的基础上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所有研究生在通过答辩且成绩录入完成后,都需要向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后修改完善的电子版论文;向学院资料室和校图书馆提交答辩后的存档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
9.答辩完成后,提交给学院和图书馆保存的纸质论文应严格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打印装订;与此同时上传至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和图书馆存储的电子版论文也应以相同的格式排版存储(“遵守学术行为规范承诺”、“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单页应为研究生及导师手写签名、日期后的扫描件),以确保两者的完全一致性。
10.研究生向研究生院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后的电子版论文(.PDF)后,应通知导师及时审核通过。只有导师审核通过者,才能领取毕业和学位证书。
1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12.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规定,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发给的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相应的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13.每位研究生毕业和授学位后,都会受颁纸质毕业证书(单证专业学位无)和学位证书,上贴纸质彩色照片。务必确保纸质彩色照片与学信网电子版照片、学校管理系统的电子版照片三者之间完全一致。若不一致,请将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后发送至1046839851@qq.com,邮件名:专业学号姓名+毕业照片事宜。待处理成完全一致后,才可提交、打印《福州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缺少照片者毕业和学位证书将延期发放。
14.导师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或所在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为由违反相关规定。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办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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