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徽的启事
- 发布日期: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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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徽是学院的重要标识,是体现办学特色、凝聚人心、共谋发展的精神旗帜,更是学院精神风貌、办学理念、学科特色的具体体现。经济与管理学院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学院整体形象,特公开征集学院院徽:
一、征集要求
1、学院院徽作为学院形象符号,要充分体现学院特色;
2、图形简洁明快,易于识别,适用于各种宣传媒介,便于制作纪念徽章、旗帜等。
3、提交黑白稿或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300dpi,JPG格式,规格小于3M),3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并签署作品原创承诺。
二、征集对象
面向学院全体师生、广大校友,也热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四、提交方式
邮箱:2205497986@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邮编:350116(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注明“学院院徽征集作品”)。
电话:0591-22866473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赵老师
五、评审方式
学院将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网上发布,在此基础上征求院内外意见并确定获奖作品。
院徽征集将设立一等奖一名,奖金80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300元。
六、其他说明
1、入围、获奖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宣传展示,以及在各种纪念品、印刷品等相关用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2、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本启事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