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公务卡办理有关事宜的友情提示
- 发布日期: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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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福州大学公务卡财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处与工行已经开始着手公务卡办理事宜,现对公务卡办理中的注意事项做出下述友情提示:
1、办理公务卡需填写公务卡申请表与征信查询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要本人签名。
2、公务卡仅限在职在编人员办理,信用额度为5万元。
3、公务卡免收年费、本地工行存款取现手续费、挂失费等。
4、公务卡办理成功后,各位老师会收到工行下发的短信,请于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活一区工行大学城支行柜台自取。请在收到短信后一个月内领取,工行将随公务卡赠送闪酷卡一张。
5、公务卡持卡人发生离职情形(包括调动、辞职、退休等),请将卡片欠款还清后致电95588销卡,同时致电22865260与计财处工作人员联系。
6、请各位老师于12月17日前至院办系务秘书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