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聘用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 发布日期: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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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聘用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现参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13〕46号)和《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我院在岗聘用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原则;坚持注重实绩,院内公认原则;坚持奖优罚劣,持续改进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院聘用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在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中所取得的职务业绩。
五、考核方法
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
考核总分计算公式:
绩效考核得分=考勤情况×10%+全院教职工测评情况×30%+学院领导评分×30%+专家评分×30%
六、考核等级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考核成绩及等级确定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设置优秀、良好、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排序确定考核等级:优秀占30%、良好占30%、中等占30%、合格占10%。合格以上聘用人员发放基础部分,不合格的聘用人员不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
2.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基础部分:聘用人员的基本业绩奖励按其所属岗位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发放总额70%。
岗 位 |
A岗(担任各办、中心主任) |
B岗(担任各办、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
C岗(各办、中心一般工作人员) |
权重系数 |
1.0 |
0.9 |
0.8 |
(2)考评奖励部分:发放总额25%,聘用人员的考评奖励根据考评结果给予适当上下浮动,具体如下表:
考核成绩 |
优 |
良 |
中 |
合格、不合格 |
奖励绩效 |
均值上浮20% |
标准均值 |
均值下浮20% |
不发放 |
(3)工龄奖励部分:发放总额5%。聘用人员的工龄奖励按其工龄(从原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八方物流学院开始工作至今来计算)×工龄均值。
(4)承担岗位职责范畴以外的工作或有突出贡献者,可提交材料至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经学院认定可另行进行奖励。
(5)聘用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标准,报院办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发放。
七、工作要求
聘用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对待绩效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评委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
2.
3.
4.
5.2015年1月完成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反馈考核意见,并在院内进行公布。
九、有关说明
1.院纪委委员全程参与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2.工作汇报采取PPT形式,时间为5分钟。
3.本方案自
4.本方案由院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聘用人员绩效考核表
(2014年度)
第一部分 个人总结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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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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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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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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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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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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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自我工作总结 本人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请详细列明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对本职工作或本部门的发展的建议或意见等): 可另附件说明。 述职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