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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聘用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 发布日期: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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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聘用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现参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1346号)和《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我院在岗聘用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原则;坚持注重实绩,院内公认原则;坚持奖优罚劣,持续改进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院聘用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在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中所取得的职务业绩。

五、考核方法

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

考核总分计算公式:

绩效考核得分=考勤情况×10%+全院教职工测评情况×30%+学院领导评分×30%+专家评分×30% 

 

六、考核等级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考核成绩及等级确定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设置优秀、良好、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排序确定考核等级:优秀占30%、良好占30%、中等占30%、合格占10%。合格以上聘用人员发放基础部分,不合格的聘用人员不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

2.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基础部分:聘用人员的基本业绩奖励按其所属岗位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发放总额70%

 

A岗(担任各办、中心主任)

B岗(担任各办、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C岗(各办、中心一般工作人员)

权重系数

1.0

0.9

0.8

2)考评奖励部分:发放总额25%,聘用人员的考评奖励根据考评结果给予适当上下浮动,具体如下表: 

考核成绩

合格、不合格

奖励绩效

均值上浮20%

标准均值

均值下浮20%

不发放

3)工龄奖励部分:发放总额5%。聘用人员的工龄奖励按其工龄(从原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八方物流学院开始工作至今来计算)×工龄均值。

4)承担岗位职责范畴以外的工作或有突出贡献者,可提交材料至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经学院认定可另行进行奖励。

5)聘用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标准,报院办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发放。

 

 

七、工作要求

聘用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对待绩效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评委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14年12月6,公布经济与管理学院聘用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2.2014年12月15前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PPT汇报准备。

3.2014年12月20院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公众评议工作。

4.2014年12月25召开聘用人员工作汇报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机关部处相关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听取聘用人员PPT汇报。

5.20151月完成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反馈考核意见,并在院内进行公布。

九、有关说明

1.院纪委委员全程参与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2.工作汇报采取PPT形式,时间为5分钟。

3.本方案自201411起实施。

4.本方案由院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聘用人员绩效考核表

2014年度)

第一部分 个人总结

姓名

 

单位

 

所在科室

 

担任职务

 

入职时间

 

考核期间

 

本年度自我工作总结

本人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请详细列明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对本职工作或本部门的发展的建议或意见等):

可另附件说明。

 

 

 

 

 

 

 

 

 

 

 

 

 

 

 

 

 

 

 

 

 

 

述职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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