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 发布日期: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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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13〕46号)和《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我院在编在岗行政人员。(不含思政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原则;坚持注重实绩,院内公认原则;坚持奖优罚劣,持续改进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院机关行政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在履行岗位职能职责中所取得的职务业绩。
五、考核方法
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
考核总分计算公式:
绩效考核得分=考勤情况×10%+全院教职工测评情况×30%+学院领导评分×30%+专家评分×30%
六、考核等级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考核成绩及等级确定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设置优秀、良好、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排序确定考核等级:优秀占30%、良好占30%、中等占30%、合格占10%。合格以上行政人员发放基础部分,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
2.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基础部分:管理(含其他专技)、工勤人员的基本业绩奖励按下表权重系数发放总额70%,其余部分统筹列入考评奖励部分发放。
岗位 |
副高 职称 |
科级 |
中级职称高级技师 |
科员、技师 初级职称 |
高级工 |
中级工 及以下 |
权重系数 |
1.1 |
1.0 |
0.9 |
0.8 |
0.6 |
0.5 |
(2)考评奖励部分:分配金额根据考评结果给予适当上下浮动,具体如下表:
考核成绩 |
优 |
良 |
中 |
合格 |
奖励绩效 |
均值上浮20% |
标准均值 |
均值下浮20% |
不发放 |
(3)承担岗位职责范畴以外的工作或有突出贡献者,可提交材料至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经学院认定可另行进行奖励。
(4)行政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标准,报院办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发放。
七、工作要求
机关行政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对待绩效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评委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14年12月8日,公布经济与管理学院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2.2014年12月15日前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PPT汇报准备。
3.2014年12月20日前院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公众评议工作。
4.2014年12月25日召开行政人员工作汇报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机关部处相关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听取行政人员PPT汇报。
5.2015年1月完成行政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反馈考核意见,并在院内进行公布。
九、有关说明
1.院纪委委员全程参与机关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2.工作汇报采取PPT形式,时间为5分钟。
3.本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4.本方案由院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表
(2014年度)
第一部分 个人总结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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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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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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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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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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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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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自我工作总结 本人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请详细列明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对本职工作或本部门的发展的建议或意见等): 可另附件说明。 述职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