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硕士生导师考核和选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11-26
- 浏览次数:次
各研究院、学位点、硕导及相关教师
根据校研【2014】39号《关于开展2015年硕士生导师考核和选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和遴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遴选对象
(一)硕导考核对象
1.2011年考核通过的硕士生导师及具有候补导师资格者(即2011年当年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
2.以下人员免考核:
(1)闽江学者以上的导师;
(2)已具有博导资格者;
(3)近三年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863项目、973项目或国家基金以上级别的国家级课题者。(近三年项目指的是2012、2013、2014年在研或新增项目)。
(4)2012、2013、2014年新增的硕士生导师(候补者除外)。
(二)硕导遴选对象(新增)
申请对象 |
申请类别 |
系统生成表格 |
备注 |
未获得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
新增列硕士生导师 |
《福州大学2015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
只能申请1个专业方向,引进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除外。 |
已获我校学术型硕士导师资格者并有一届合格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
跨学科(专业)增列硕士生导师 |
《福州大学2015年跨学科(专业)增列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
可申请新的学位点导师资格,最多只能同时在2个二级学位点招生。 |
二、标准及条件根据《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中的选聘条件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请所有须考核、免考核及申请选聘者于12月15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福州大学2015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表》、《福州大学2015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或《福州大学2015年跨学科(专业)增列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操作顺序如下:任课教师角色→教师管理→学术型导师遴选→【个人信息】→ 【科研项目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成果情况】→【专利情况】→【学术著作情况】→【任课课程】→【申请或考核】。
其中,【发表论文情况】请认真对照期刊认定细则填写刊物类别等信息;【任课课程】中的代码,可在系统课程管理>课程信息处查询;【申请或考核】申请院系所请选择007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请在培养管理>专业培养计划处可查询。
(二)申请考核的导师或遴选的教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考核申请表并获得学位点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并连同学术成果复印件及证明、获奖证明、课题及经费证明等,于12月17日提交到研究生办(经管北楼104)。以上材料免考核人员可不用提交,但需提交申请表格。
(三)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获三分二及以上同意票数者,学院将在网络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考核)表。请从系统上打印,页面请设置成横向。
(二)科研项目经费证明。主持的科研项目,其项目及经费能通过科技处、社科处网站查实的可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合作的科研项目(必须是排名前三的负责人),不是主持人的,除须上述证明外还需要有主持人签署的经费使用证明(见附件通知处附件2)。横向经费需要有合同,其中须有明确的经费额度和参与人排名,提供的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办审核,加盖学院公章。
(三)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论文需要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具体包括当期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并标示出期刊的类别(一类、二类……)、作者的姓名等关键信息。复印论文须加盖学院公章。
(四)所涉学术论文刊物级别根据《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校研[2014]2号)进行认定。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论文须出具检索证明。项目和论文的截止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
(五)其余相关事项,请查阅附件通知。
(六)咨询热线:22866463 赖老师
附件: 校研〔2014〕39号《关于开展2015年硕士生导师考核和选聘的通知》(直接点击链接可查看或下载文件及相关表格)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