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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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2015年“厦航奖教金”评选的教师,请于4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交到院党委办公室。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全职在福州大学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等岗位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每年奖励30名,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4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3名、学生政工干部6名,其它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
2.奖励标准:每名奖励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4.有与本职工作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到本职工作实践中;
5.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并附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2.单位初评。各学院、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评审条件,推荐1-2名教师按排名先后顺序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厦航奖教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审批。
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相片 出生年月 学 院 电 话 申 请 理 由 本人签名: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评审 领导 小组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15年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院(加盖公章): 填报人: 日期: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获得主要荣誉 |
联系电话 |
工行卡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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