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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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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申报201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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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544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重点支持开展涉及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决策研究。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环境及体制机制的改革研究。
(二) “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战略思路与政策措施。
(三)福建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路径、突破及对策研究。
(四)福建省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若干问题研究。
(五)科技成果处置的政策评估研究。
(六)科研评价的政策导向研究。
(七)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与政策引导研究。
(八)“互联网+”时代的产业发展与商业模式预测研究。
(九)福建省重点城市交通与环境改善的管理对策研究。
(十)“生态美、百姓富”的生态实现模式及途径等相关问题研究。
(十一)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战略研究。
(十二)福建省会城市道路应急机制的方案设计研究。
(十三)众筹机制如何影响和推动科技创新。
(十四)新时期激发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改革突破口研究。
(十五)科技服务业相关问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计划项目。
(二)为促进软科学成果的应用,鼓励申报单位与省级政府职能部门或设区市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三)项目申请者须根据指南所列重点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3-10万元)。科技厅根据项目的内容重要程度及评审情况确定经费资助额度。
(四)申请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我校在编社科教学科研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有1年以上与申请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主持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者,不能申报。
(五)软科学项目预期成果中,主要内容必须有一篇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或以专著形式出版。项目立项后其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申报各类奖项时,须标注“福建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能作为软科学研究成果。
(六)申报项目完成期限要求自立项起一年半内完成。项目申请书研发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9月30日。
四、申报程序及其它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 于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提交主管单位审核。
(二)材料提交:学校要求于9月15日前,上报推荐申报项目的《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草稿)一式五份报校社科处。
(三)学校推荐工作:由于科技厅限项申报,各学院项目网上申报后,社科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初评,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申报推荐数,择优确定上报的项目。
(四)2016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政策法规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软科学研究
软科学研究项目
2016R0101

 

 
(五)申报项目的其他注意事项,可参照福建省科技厅(网址:http://xmgl.fjkjt.gov.cn/)通知栏中“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联系人:黄瑞枫,电话:22865053办公地址: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东324室;邮箱:skchrf@fzu.edu.cn
 
      
 
校社科处
                                    2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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