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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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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社科处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金(社科基金、自然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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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艺术学、教育学两个单列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的申报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突破,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1、选题与第一轮论证。各文科学院应于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确定项目题目,并组织完成第一轮的论证工作。申报人应在学院召开第一轮申报项目论证会之前,将项目申请书初稿交所在单位。
2、修改与第二次论证。申报人应根据第一轮论证会专家反馈意见,以及2016年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精神(到时及时转发相关通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各文科学院应于2015年12月15日前组织召开第二轮申报项目论证会,申报人应在此之前向所在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的第二稿。
3、第三次论证及推荐工作。各文科学院应在下学期期末前,召开第三轮论证会,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申报人,同时,将参加第三轮论证的项目申报清单发送至社科处,邮箱kycs@fzu.edu.cn,项目清单含项目名称、学科类别、申报人、申报项目类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内容。社科处提前与上级部门做好推荐工作。
4、提交申请书最终稿。申报人应根据第三轮论证会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并在2016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具体提交截止时间届时学校发布),上报最终稿的项目申请书。
二、基本任务要求
1、各文科学院应制定本年度的申报组织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和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具备申报条件的教师,提前规划和准备。做到任务布置到人,申请书逐一论证。根据本单位的学科特色与实际情况,组织辅导讲座,采取内部专家论证、聘请校外专家与内部专家结合论证的方式,组织好两次论证会,切实提高申报的质量。原则上应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分组论证,人数较少的学院也可以对相近学科的一起论证。
2、申请人要针对当前形势和学科前沿,结合自己的前期积累,科学选题,主动咨询和交流,借鉴成功经验。合理安排时间,本着精品意识,充分和细致地设计申请书。及时关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研究近年的项目指南及立项项目情况。按照各学院的要求,认真准备和参加论证会,及时修改完善,按时提交。
3、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对所有具备申报资格的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服务,支持申报。在研校科技启动基金项目(包括2015年新立项)负责人必须申报2016年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社科科研扶持基金项目负责人、校人才基金获资助者等,要按照当时校基金立项要求,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
4、鉴于青年基金项目的评选办法和倾斜力度,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者应积极申报。
5、加强沟通,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的问题。非文科学院和直属单位的申报者,可以直接与校社科处联系申报。
三、支持措施
1、继续实施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得者经费配套政策,具体按照学校配套基金经费办法执行。
2、在研校科技启动基金项目(包括2015年新立项)负责人、校社科科研扶持基金项目负责人,如获得国家基金项目,视为完成课题结题,并拨付后续经费。
3、对于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者,将在今后申报省级项目中给予优先推荐。
4、支持理工科学院教师申报交叉学科中的社科项目,给予与文科学院一样的支持待遇。
5、学校社科处对文科学院的集中论证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协助邀请专家和评阅工作。
四、其他
1、各文科学院应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16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方案报送校社科处。
2、各文科学院召开申报项目论证会前,应将论证会的时间、地点报告校社科处,校社科处将派人参加。
3、联系电话:22865051。
 
 
校社科处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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