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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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现将我校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三、有关课程调整,由教务部门负责安排。
四、节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外出、返乡的师生员工要建立请假审批制度或去向备案制度。节假日期间一般不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并精心做好组织工作。
五、节日期间,要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多样的校园文体活动,丰富假期留校学生生活。
六、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校总值班电话:22866316)。每天下午4:00向校总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与联系方式报校总值班室(钟英雄:22865013;22866316@fzu.edu.cn;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15室)和保卫部(谢善建,22866089,bwb@fzu.edu.cn,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06室)。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