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社厅关于申报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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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闽人社〔2015〕33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 2016年省人社厅将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现将有关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项目选题重点
根据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切入点,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项目选题:
(一)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为重点,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研修活动。
(二)围绕我省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专业前沿理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等方面的研修活动。
(三)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推动城镇化绿色发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海洋以及污染物防治、废弃物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开展研修活动。
二、研修对象与形式
(一)研修对象主要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30学时(5天),学员一般不超过50人。申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的,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学员,每期研修时间为6天左右,学员不少于70人。
(二)高级研修项目主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主要采取专题报告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现场教学(讲习)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其中必须安排一定时间的研讨交流活动。
(三)面向农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项目,在参训对象和研修时间要求上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校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做好申报工作。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的高级研修项目进行审核,择优安排一部分项目作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示范班(高研示范班实施后由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补助),另一部分作为高级研修普通班,一并下达项目计划。同时,选择若干优势项目向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经审核批准列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的项目,实施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予全额资助。
(三)如有开设相关班次计划,请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认真填写《2016年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制定办班计划,于2015年12月9日前将《申报表》和办班计划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两处加盖公章,“审核意见”由学校填写;办班计划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院3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eliawxm@163.com。经学校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联系人:吴红珊 联系电话: 22865283
校人事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