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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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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社科处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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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1、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面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信,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男性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75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3、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2016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两部分需重点阅读,“指南”可登陆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查阅)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申报项目相关操作可查阅“2016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详见附件1)。
4、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52015年已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6上两年(本次指2014年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本年度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7、为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特作如下规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1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2016年3月20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能申请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已申请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为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管理科学部对2014年度、2015年度(特别是2015年度)获得国家自然基金各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从严掌握。
9部分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与资助期限如下
(1)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45-5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
(3)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220-2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
二、本年度基金委对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1、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 (需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并报送。
2、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限项范围。
三、工作进度安排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即日起登陆项目申报系统填写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各类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填写。除了主持过、正在承担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往年已获得在线申报帐号的申请人之外,准备申报2016年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尽快联系各单位科研秘书办理申报帐号开通事宜(科研秘书可登陆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res/html/train.html后,点击“院系所管理员——添加申请人查看播放”按钮了解申报账号开通流程)。
2、填报项目申报有关材料时,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基金委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可参照“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和各类项目“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可在项目申报系统中各类项目申请书填写的页面上点击“下载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按钮进行下载)。填写项目申请书时,项目资金预算包含“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两部分,填报资金预算时可参考“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可在申请书“资金预算表”填写页面上点击“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蓝色字体下载)。
3、项目申请人须于2016年3月7日(星期一)16: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在线提交(提交前可点击申请书填写页面上“填写检查”按钮对申请书进行检查),之后打印(务必确保提交后再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包含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上的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均需原件,两份申请书所有内容务必保持完全一致)2016年3月9日(星期三)16:00之前报送校社科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4、我校非全职聘用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依托我校申请国家基金项目时,请提前到我校人事部门开具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需校人事部门盖章),连同聘任合同的复印件一起作为附件随申请书—并报送。
四、其它事项
1、2015年度在研(含新立)的校科技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这是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结题的依据。同时,鼓励具备申报资格的校社科科研扶持基金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
2、申请者应广泛咨询相关的专家学者,在课题设计论证中体现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充分展示前期研究成果,提高申请书的学术含量。
3、按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申报2016年国家基金项目时有涉及到合作研究的(即:申请书简表中有填写合作单位的)均需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格式将于近期另行发布)。请我校科研人员按照合作研究协议的格式撰写后打印出来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领导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后将合作研究协议报送到校社科处。盖章时请多备一份合作协议书,以便校社科处留底之用。
 
4、我校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外单位科研人员主持申报的2016年国家基金项目时,如需在申请书上加盖我校公章,请我校科研人员亲自将申请书报送到校社科处,盖章时请多备一份所要盖章的申请书(经我校科研人员签字),以便校社科处留底之用。
5、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校社科处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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