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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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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虚拟课堂”和“翻转课堂”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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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近年来,“虚拟课堂”和“翻转课堂”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给高校课堂教学带来日益明显的影响。为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开展“虚拟课堂”和“翻转课堂”的建设和应用,推动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学院决定开展经济与管理学院“虚拟课堂”和“翻转课堂”的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支持每专业建设各1门“虚拟课堂”和“翻转课堂”的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全程在线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新模式,推动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实施全新教学模式的优质课程,不断提升我院课程教学质量。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对信息化教学和“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建设有较高热情,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依据“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教学的特点将知识碎片化并重新设计编排,能够合理运用教学辅助工具组织教学。
2.计划建设并开设的“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课程必须是为本校学生授课的本科课程。重点支持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以及能够面向全校学生稳定开设的创新创业类通识课程。鼓励高水平教授主持或参与课程建设,鼓励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申报。
3.课程能按需要组建“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制作和教学助教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对配合“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课程建设和教学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感,有时间和精力投入。
4.课程申报方案应能够充分展现先进的教学模式、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充分体现在线学习过程的交流,设计互动平台,同时应设计灵活多元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建设任务
   建设期为1年半(2016年3月-2017年8月),立项课程须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课程制作(2016年3月-2016年8月)
2.。开展“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课程教学(2016年9月-2017年8月至少开课一次)
四、支持政策
学院给予每门课程一定的建设经费。
五、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翻转课堂”和“虚拟课堂”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上报学院。
2.各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书中写明意见。各系将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材料,于2016年3月9日前报送本科教学办公室,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2714891083@qq.com联系电话:22866406。
附件1:项目申请书u/cms/www/201603/02031144fqxo.doc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办
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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