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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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结合本学院现有教学资源、专业条件和往年经验,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秉承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自由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转出原则: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若各专业申请转出的学生数超过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10%的,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转出。
接收原则:学院各专业接收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接收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基本条件
(一)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在读的2015级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2、已修原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无补考、挂科、缺考课程;申请转入会计学、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原专业或原大类前15%的条件。
3、身心素质良好,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2、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保送生、定向生、
委培生、艺术类等;
3、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4、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三、工作流程
1、由学校公布学院各专业转入、转出的学生数。
2、申请转专业同学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3、学院对转出学生进行审核,获准同意转出的学生应从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页面中打印《福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及成绩单,送交院教学办签字盖章以备后续流程使用。
4、学院接收第一志愿学生的材料,对申请第一志愿且符合申请转入本院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并遵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进行全面考核,以最终成绩确定拟同意转入的第一志愿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5、学院接收第二志愿学生的材料,对申请第二志愿且符合申请转入本院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并遵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进行全面考核,以最终成绩确定拟同意转入的第二志愿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四、成绩评定
1、绩点成绩。查询申请转专业学生已修原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笔试成绩。符合申请学院接收条件的学生,参加笔试(笔试科目:高等数学C(上))。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后折算为五分制。如第一志愿没有录取,且符合第二志愿报名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第二次笔试,以第二次笔试成绩为准。
3、面试成绩。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后折算为五分制。
4、最终成绩。最终成绩 = 绩点成绩×30%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40%。
五、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教务处统一规定时间安排进行。
六、其他
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转专业接转计划
附件 2转专业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转专业接转计划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年转专业接转计划汇总
计划转出学生数 |
计划接收学生数 |
|
工商管理 |
4 |
4 |
市场营销 |
4 |
4 |
会计学 |
9 |
9 |
财务管理 |
4 |
4 |
财政学 |
3 |
3 |
金融学 |
9 |
9 |
经济学 |
3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5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7 |
7 |
电子商务 |
3 |
3 |
工业工程 |
3 |
3 |
经济统计学 |
4 |
4 |
物流管理 |
3 |
3 |
物流工程 |
5 |
5 |
公共管理类 |
8 |
8 |
总计 |
74 |
74 |
转出计划表
专业 |
计划转出学生数 |
转出条件 |
考核方法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工商管理 |
4 |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2.绩点不低于3.2,无补考、挂科、缺考课程; 3、身心素质良好,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
查阅上学期成绩 |
张怡 22866405 |
市场营销 |
4 |
|||
会计学 |
9 |
|||
财务管理 |
4 |
|||
财政学 |
3 |
|||
金融学 |
9 |
|||
经济学 |
3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7 |
|||
电子商务 |
3 |
|||
工业工程 |
3 |
|||
经济统计学 |
4 |
|||
物流管理 |
3 |
|||
物流工程 |
5 |
|||
公共管理类 |
8 |
|||
总计 |
74 |
接收计划表
专业 |
计划接收学生数 |
接收条件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工商管理 |
4 |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2、已修原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无补考、挂科、缺考课程;申请转入会计学、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原专业或原大类前15%的条件。 3、身心素质良好,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
1- 学习能力 ;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
1- 笔试(高数C上) 2- 面试 3- 查阅上学期成绩 |
张怡 22866405 |
市场营销 |
4 |
||||
会计学 |
9 |
||||
财务管理 |
4 |
||||
财政学 |
3 |
||||
金融学 |
9 |
||||
经济学 |
3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7 |
||||
电子商务 |
3 |
||||
工业工程 |
3 |
||||
经济统计学 |
4 |
||||
物流管理 |
3 |
||||
物流工程 |
5 |
||||
公共管理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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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74 |
附件2: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转专业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