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经济与管理学院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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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学校通知,为贯彻落实《福州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福大基资〔2016〕9号)精神,我院现要进行教学、科研、行政用仪器设备大清查。请大家于5月18日前登录福州大学校园服务门户网站:http://i.fzu.edu.cn对自己名下的设备进行自查认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如在规定期限前不进行自查的人员,视为该人员默认认领其名下的设备。因此请大家务必重视此次清查,如名下设备有误或丢失,请如实填写上报。时间紧迫,望予以配合!如有疑问,请联系院办304王老师,电话:22866400。(无论学院、系里分配还是个人科研经费购买的设备家具等均属国有资产,不得自行作丢弃、转赠等处理,领用人不再使用时,须交还学院处理。)
附件福州大学资产清查操作手册(个人)u/cms/www/201605/130203206266.doc
经管院院办
201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