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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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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养老保险个人基础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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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在职教职工及退休人员: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工作的时间安排,我校决定开展养老保险个人基础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
1、学校事业编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含5.12退休干部);
2、比照执行事业工资标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编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
3、离休干部不作登记;
4、办理退休时间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即10月份已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按照退休人员进行登记,其余按照在职人员进行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请每位在职教职工及退休人员登陆网站http://59.77.233.44 ,登陆用户名为姓名或者职工号(带T),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陆后进行网页登记和修改个人基础信息并最终提交审核。个人无法登陆的请联系院办林威老师(22866400),进行密码重置。
2、个人基础信息登记工作以个人登记为主,如有疑问请咨询院办:22866400。
三、时间安排:
登记系统即时开放,6月13日后关闭。请所有在职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于2016年6月13日前完成个人基础信息登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养老保险个人基础信息登记工作关系每一位教职工参保信息的准确性,请各位在职教职工及退休人员加强重视,抓紧时间做好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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