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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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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3号)、《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文化名家等5类优秀人才的遴选办法的通知》(闽委人才〔2013〕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遴选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的通知》(闽委宣干〔2016〕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全省计划遴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5名、福建省文化名家25名。
二、遴选条件
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遴选条件参见《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暂行办法》(附件1)、《福建省文化名家遴选办法》(附件2)。遴选条件补充修订如下:
(一)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主要负责人不参加遴选;国家特支“万人计划”人选可自然纳入省特支人才;其他不再列为自然入选人选。
(二)适当放宽职称条件。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福建省文化名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文化名家中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主要看其业绩和实际贡献。
(三)为激励对我省文化发展作出杰出贡献但年龄偏大的专家学者,申报省文化名家人选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但60-65周岁人选所占比例掌握在该批次文化名家数量的10%。
(四)在同等条件下,以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名义在中央主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近年来承担过社科规划项目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课题的,在评选时可优先考虑或作为重要参考。
三、申报办法
(一)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遴选将启用新建的“福建省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人才遴选系统”开展遴选,实行网上申报、审核,详见《福建省文化名家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员操作手册》(附件3)。申报人登陆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网,在线填写网络版申报表。其中,我校申报入口为“高等院校人员申报通道”;工作单位填“福州大学”;主管部门填“福建省教育厅”。
(二)申报系统的申报表中“附件页”不必打印。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附件4、5)填写后请用申报人姓名命名上传至网络版申报表的附件页中。申报表中“主要业绩简介”一栏的概述要客观准确,不得造假,要侧重反映近5年的突出成就,字数不超过800字且所填内容须与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中“主要业绩简介”一栏一致。
(三)纸质版申报书(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含水纹印,需在“工作单位意见”处左侧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需和证明材料(需上传的附件证明格式统一为PDF,建议单个附件大小不要大于10M,材料清单见附件6,上传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含水纹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
 (一)“海纳百川计划”省特支、省优秀人才遴选计划包含11类项目,每个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平台)申报。
(二)由于申报人员网上提交后将直接提交给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因此申报人员请务必按照要求填报系统,并经人事处确认无缺漏项后再通知本人在系统上提交。
(三)请申报人员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书与附件材料打印合并装订成册(先用夹子夹好一式1份即可, 经人事处确认无缺后再提交一式4份合订本)以及自拟一份学院推荐报告提交到院党办,并将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eliawxm@163.com,其中《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请单独发送一份word文档。
联系人:程国庆;联系电话:22865279。
 
附件:1.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暂行办法
      2.福建省文化名家遴选办法
      3.申报人员操作手册
      4.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
      5.文化名家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       
      6.附件证明材料清单
 
 
                                                                    校 人  事  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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