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研究生院《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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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2016]59号
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福大研〔2016〕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参评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评对象、参评基本条件和要求详见《福州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福大研〔2016〕18号)(附件),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此次学校层面评选不含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学生,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可参照上述文件精神开展本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评选名额
根据各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生源的推免生数量、招生数以及总体生源质量确定推荐候选人数量如下,学院可在总数范围内统筹使用,如学院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数超过所给名额,可列为候补。
学院名称 |
推免生名额 |
统考生名额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9 |
40 |
23 |
27 |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于11月3-7日在线填写《福州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并及时交到学院。
2.学院成立由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进行评审。
3.学院经办人员根据学院实际评审情况,登陆系统,以“批量修改”的方式填写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并审核通过。学院经办人员“横向”打印一份“上报名单”,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学院公示5日,于11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4、优秀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校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优秀新生奖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奖学金名单。
四、申诉电话:22865580(监审处),22865506(研招办)。
研 究 生 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