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获得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专项)立项备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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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转化为坚定的信念追求、清醒的理论自觉、科学的思维方法、卓越的工作业绩,现面向全校征集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专项)立项备案,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1.全学校的教师、干部、思政人员等都可以申报。
2.申报人填写《福州大学支持获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专项)备案表》,由社科处统一组织备案。
3.此专项目的是支持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实》杂志)等中央主要媒体刊物发表理论文章,理论文章包括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各学科类型。
4.备案的项目须积极撰写理论文章、投稿,理论文章字数在1500字以上(含1500字),作者署名单位为“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学校在职称评定、科研工作量考核等方面视同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5.理论文章在“三报一刊”(非网络版、海外版)发表,即被纳入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同时给予以下支持待遇:
(1)列入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并资助1万元;
(2)给予奖金1万元;
(3)在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中不限项。
6.申请备案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黄瑞枫,电话:22865053;办公地址: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东320室。
校社科处、人事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