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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首届“福大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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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首届“福大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福大委宣[2017]5

各党支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并充分发挥师生身边先进道德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弘扬健康文明的校园新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首届“福大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参评名额

本次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各推荐一名(教职工人数超过200的,可推荐两名),最后遴选出十名“福大榜样”。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带头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授业育人、默默奉献,以自身道德修养、言行举止做学生的品行之师,且科研、教学业绩中等以上。

(二)事迹真实,有感染力,有代表性。先进事迹在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具有良好社会反响者优先入选。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2017315日—2017331

各党支部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确保师生充分了解本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及相关流程,并充分挖掘身边的道德榜样。 

(二)推荐与申报阶段

时间:201741日—2016421

学院择优推荐,在本单位内以适当形式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提交校“福大榜样”评审委员会。

(三)评选阶段

时间:2017422日—201769

校“福大榜样”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校宣传部、文明办、人事处、校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10名首届“福大榜样”。

(四)颁奖典礼

时间:2017910

地点:图书馆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后期推广阶段

时间:20176月—10

学校将通过校报、网站、广播、微博、微信等校内媒体对“福大榜样”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并编印相关宣传手册。

五、注意事项

(一)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严格评选标准,认真审核把关。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使“道德模范”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师生受教育的过程。

(二)请各党支部于414日前将福大榜样候选人推荐表交至院党委办公室(经管中楼312室),或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db@fzu.edu.cn

 

附件:福州大学首届“福大榜样”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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