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科(专业)带头人赴德研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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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提升福建省高校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和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学科研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高校领导干部和学科(专业)带头人赴德研修的通知》(闽教师〔2017〕1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选派学科(专业)带头人赴德研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修名额
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赴德研修班20人,我校拟推荐1人。
二、研修时间与经费
研修时间初步安排在2017年7月至10月,时间21天,所需费用由省财政资助每人5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三、研修人员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后出生),未参加过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国(境)外培训项目,身体健康,有一定外语水平。
2.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研修班研修人员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学科领军人才或专业带头人。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2017年福建省教育厅国(境)外研修人员推荐表》(见附件),于4月18日中午前报送至院党办,电子版发送至celiawxm@163.com。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陈育芳;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