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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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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学院现有教学资源、专业条件和往年经验,制定《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秉承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自由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公布转专业计划,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申报和考核,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条件及学生情况选拔录取学生。

转出原则: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若各专业申请转出的学生数超过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10%的,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转出。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本科生转出人数依申请人数而定,不受比例限制。

接收原则:各专业转入学生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对于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接收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基本条件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是我校在读一年级的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转出条件】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修原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无补考、挂科、缺考课程;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本科生申请转出本专业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限;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转入条件】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修原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无补考、挂科、缺考课程;申请转入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原专业或原大类前3名的条件;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必须同时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原专业或原大类前15%的条件;

3.笔试、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4.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2.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或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及学校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等;

3.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应予以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三、工作流程

1、学院制定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上报教务处。

2、由学校公布学院各专业转入、转出的学生数。

3、申请转专业同学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4、学院对转出学生进行审核,获准同意转出的学生应从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页面中打印《福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及成绩单,送交院教学办签字盖章以备后续流程使用。

5、学院接收第一志愿学生的材料,对申请第一志愿且符合申请转入本院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并遵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进行全面考核,以最终成绩确定拟同意转入的第一志愿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6、学院接收第二志愿学生的材料,对申请第二志愿且符合申请转入本院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并遵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进行全面考核,以最终成绩确定拟同意转入的第二志愿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四、成绩评定

1、绩点成绩。查询申请转专业学生已修原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笔试成绩。符合申请学院接收条件的学生,参加笔试(笔试科目:高等数学C(上))。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后折算为五分制。如第一志愿没有录取,且符合第二志愿报名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第二次笔试,以第二次笔试成绩为准。

3、面试成绩。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后折算为五分制。

4、最终成绩。最终成绩 = 绩点成绩×20%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40%

五、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教务处统一规定时间安排进行。

 

六、其他

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转专业接转计划

附件 2转专业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1   转专业接转计划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转专业接转计划汇总

专业

2016

招生人数

计划转出

学生数

计划接收

学生数

工商管理

34

3

2

市场营销

33

3

3

会计学

82

8

4

财务管理

43

4

4

财政学

30

3

2

金融学

83

8

4

经济学

33

3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43

4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86

9

9

电子商务

30

3

3

工业工程

30

3

3

经济统计学

35

4

4

物流管理

31

3

3

物流工程

41

4

4

公共管理类

73

7

7

总计

707

69

59

注: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本科生转出人数依申请人数而定,不受比例限制。

 

转出计划表

专业

计划转出学生数

计划转出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本科生数

转出条件

考核方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商管理

3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本科生转出人数依申请人数而定,不受比例限制。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修原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无补考、挂科、缺考课程;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本科生申请转出本专业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限;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查阅上学期成绩

张怡 22866405

市场营销

3

会计学

8

财务管理

4

财政学

3

金融学

8

经济学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9

电子商务

3

工业工程

3

经济统计学

4

物流管理

3

物流工程

4

公共管理类

7

总计

69

 


接收计划表

专业

计划接收学生数

接收条件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商管理

2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修原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无补考、挂科、缺考课程;申请转入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原专业或原大类前3名的条件;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必须同时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原专业或原大类前15%的条件;

3.笔试、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4.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1- 学习能力 ;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笔试(高数C上)  

2- 面试

3- 查阅上学期成绩

张怡 22866405

市场营销

3

会计学

4

财务管理

4

财政学

2

金融学

4

经济学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9

电子商务

3

工业工程

3

经济统计学

4

物流管理

3

物流工程

4

公共管理类

7

总计

59

 


附件2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转专业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146前,学院制定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报送校教务处。

2413前,教务处汇总并公示学院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 ,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的计划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3
413日至417日,学生网上报名,每个学生最多可以报名2个顺序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4
421日前,转出学院审核。获准同意转出的学生应从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页面中打印《福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及成绩单,送交院教学办签字盖章以备后续流程使用。
    5
426日前,教务处汇总第一志愿学生材料交接收学院。

6427日至54日,学院对第一志愿学生进行笔试、分组面试。54日前学院拟定接收第一志愿名单并报教务处。

7512日前,教务处汇总第二志愿学生材料交接收学院。

8513日至518日,学院对第二志愿学生进行笔试、分组面试。518日前学院拟定接收第二志愿名单并报教务处。
    9
526日前,教务处审核汇总拟转名单并公示。

1065日前,教务处发布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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