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通知:关于评选福州大学2016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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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工作积极,坚持原则,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积极为研究生成长成才提供指导服务;
3.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相关工作;
4.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一年以上。
二、推荐方式
1.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选。
2.根据培养单位研究生在校人数推荐1-3名候选人(学生人数600人以上限申报3人、学生数300-600人限申报2人,300人以下限申报1人)。
3.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各单位初审后加盖公章)。
4.各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填写《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申报人数超过1人,请按推荐顺序排名;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北楼西317,电话:22865511),电子版发至邮箱yjsypyb@fzu.edu.cn,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表彰与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1.《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2.《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5日
具体详情请点击此链接:http://yjsy.fzu.edu.cn/html/tzgg/2017/05/08/5c98ebdd-882d-43c4-a8b2-4090c421b0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