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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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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思政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激励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职员工在建设高水平经管学院和“双一流”大学进程中进一步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多做贡献,经研究,院党委决定在建党96年之际,表彰3个教工先进基层党组织、16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主要是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学院和谐、服务师生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二年来在推进学院和学校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大学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推进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和学院建设中、服务社会中工作成绩显著。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院广大师生赞誉。教职工党员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爱生乐教,为人师表。(学生党员争当成才表率,勇于创新、无私奉献,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关心、爱护师生,做师生的知心朋友,热心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各教工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本单位推荐12名优秀个人。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推荐工作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党支部、分工会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所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推荐材料于615日前报送院党委办公室。

三、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院党委将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做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各支部要以纪念建党96周年为契机,把推荐、表彰过程,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高水平大学和经管学院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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