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通知:《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类研究生教学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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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通知 :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类研究生教学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7-2018学年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要求,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具体工作要求及说明如下:
1、本学期自2017年9月11日至2018年2月2日,共21周。2017年9月10日为研究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9月11日正式上课。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新生开课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
2、本学期全校性的公共必修课、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课程及分班情况见附表。
3、《科学研究方法与学术论文规范》定于9月11日至9月31日开放系统主要供2017级各类研究生选课,同时欢迎全校各类各年级研究生选修;《博士英语--听力》定于9月11日至9月31日开放系统,供各级博士研究生选课。
请各学院通知有意向选修此两门课程的研究生届时登陆系统操作选课选班。
4、各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做好本学期专业课开课计划。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根据校公共课的安排情况及各专业的开课计划,制定出专业课的上课时间、地点,将所开课程及上课教师、时间、地点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课地点应明确具体教室),并从系统导出,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开学第一周内上交研究生院。
5、任课教师应于开学前在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授课计划,授课计划须使用2012年的模板(网址:http://yjsy.fzu.edu.cn/upsoft/201112912481541567.doc),旧版的授课计划模板不再使用;授课计划中必须明确方式,以便督导老师检查;新开课程和教学内容发生变动的课程须在系统里重新上传教学大纲。
6、往届生应于开学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该学期的课程目录和本人的选课情况,若需变动,须在开学后两周内系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整个专业培养计划需要变更学期的,不需学生个人提交变更申请,由学院提交申请报告,统一处理。
7、校内外进修生应于开学三周内到相关学院办理听课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术型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安排表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安排表
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安排表
以上表格可从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