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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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研[2017]29号)和《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研[2016]30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荐工作组织及安排
(一)推免遴选工作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 长:唐振鹏
成 员:娄东生、周强、陈可嘉、叶先宝、卢长宝、林炳华(纪检监察)
工作小组:
组 长:陈可嘉
副组长:周强
成 员:林炳华、房桃峻、陶红军、李广培、王海燕、黄文彬、石火学,叶翀、林文生、牛秋月、史津萌、关娜、李欣欣、孙炜姗
(二)学校要求一般大专业按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小专业按专业类成立考核小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遴选推免领导小组决定以各系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
(三)各考核复试小组由5名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有博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应占60%以上,有硕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应占40%以上。另配备秘书1名。
(四)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3日下午16:30。
(五)面试成绩构成(总分200分)如下:
项目(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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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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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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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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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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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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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专业题2道,每题50分,共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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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口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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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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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英文试题1道,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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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命题安排: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做好命题工作,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申请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出好面试题库。
(七)面试安排:
各系应事先建好面试题库,由学生抽签选取面试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面试小组秘书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时教师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成绩的给予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三人给的成绩的平均分为学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英语口语测试×5%+德育测评成绩×5%。
(八)学院面试时间:
2017年9月15日12:30-15:30(具体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二、面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要充分认识面试的重要性,加大面试工作的力度。
(二)专业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各参加面试的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政策法规,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确保面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面试程序和面试标准,提高面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学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五)面试试题由各系命题。在面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和面试的组织工作。面试命题和综合面试等考务工作包括:命题题库、印制、封装、保密、考场安排、成绩管理等。
(六)面试考务安排
1、命题人员和研究生教学秘书等考务工作有关人员应自觉遵守上述文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命题。
2、命题人员与研究生教学秘书等考务工作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命题保密制度。
三、面试及推荐原则
(一)根据《福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学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决定各专业按1: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二)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名单。
(三)于1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推免生名单。
四、面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面试巡视制度。学院总支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监督工作。校领导、监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等有关人员在面试过程中深入各学院面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面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能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面试工作。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和各系、专业面试小组对面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面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面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面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面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学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推免生面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本单位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获取推免资格的学生,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面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学院申诉电话:0591-22866051 孙老师
0591-22866467(纪检监察)林老师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