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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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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福建省价格智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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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价格协会关于推荐价格智库人选的函》(闽价协〔2017〕6号),现就我校推荐福建省价格智库专家人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福建省价格管理工作,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性水平,省价格协会积极配合价格管理部门建立价格智库,充分发挥智库专家在制定价费政策、监督检查、案件审理、政策前后评估、成本监审、课题研究、鉴定评估服务等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更好地为价格管理部门服务。经研究决定建立福建省价格智库,并公开选聘专家。
二、推荐的专业范围
经济、法律、教育、电力、医药、财税金融和证券保险、农林、建筑工程、船舶、机械设备、工程机械、水利、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房地产、物业等相关专业。
三、智库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担任本行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国家有关政策,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估、评审、咨询等工作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相关工作的时间。
四、专家推荐办法和程序
1.推荐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再由各单位统一集中后上报拟任专家人选。
2.专家填写《福建省价格智库专家人选推荐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专业成果及获奖证书请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盖章报送省价格协会。
3.由省价格协会核实各有关单位报来的专家相关推荐材料,将组织评选并提出初审意见。
4.省价格协会确定专家人员名单后向专家颁发聘书。
五、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福建省价格智库专家人选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49381415@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只需“本人签名”;一份要有“本人签名”和“部门公章”),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专业成果及获奖证书请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且注明“与原件一致”交至经管中楼318
人事处师资科:吴红珊、陈育芳;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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